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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仇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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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杏华跟在桃华身后走出门,无声地舒了口气。她自然是看见了小于氏和蒋丹华的神情,于惶恐之中又有几分痛快——她们虽生气,却又不能把她怎么样,至少现在不能。

兴教寺这边的药圃,种的都是北方常见常用的一些草药。寺庙中的和尚,颇有些通医术的,不但平日自己寺里和尚有病痛不必求医,还时常搞个义诊什么的,给请不起郎中的穷人看看病。因此,寺庙后边就开出了一块药圃来,种些金银花、甘草、柴胡、白芍之类。

兴教寺虽不是皇家寺庙,但当初太-祖起事,得过兴教寺的援助,因此立朝之后,将寺庙周围一大片土地都封给了庙里,便是一块药圃占地也不小,这时候药草开了花,五颜六色一大片看起来也颇可观。

不过蒋老太爷要看的不是这个,带着蒋锡等人走到药圃一个角落,便指着道:“瞧,这就是海船带回来的。这个叫番椒,与咱们的花椒虽占了同一个字儿,却是不一样的东西。据说其味辣,其性热,能温中健胃,散寒燥湿。不过此物味道实在太重,听说兴教寺曾想用它下药,却少有人能受得了。”

蒋锡立刻来了兴致,整个人都快弯到篱笆里头去了:“竟这般厉害?”

桃华却站在那里呆住了——番椒!哟,这不就是辣椒嘛!对了,辣椒最早的记载就出现在明朝高濂的《遵生八笺》里,而且最初是做为药用和观赏植物的,并没有被端上餐桌。难怪她从来没有吃过辣菜,原来还以为是生活在无锡一带,南人尚甜不尚辣呢。

“伯祖父,这东西的种子可能向寺里讨一点吗?”一想到什么水煮肉片、辣子鸡丁、剁椒鱼头什么的,她就觉得口水要流出来了。

蒋老太爷听出了桃华声音里的雀跃,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:“应该可以。你要这个做什么?以前可是曾经见过?”

“只曾听人说过,不曾见过。”桃华再次睁眼说瞎话,“仿佛听说有人用这个番椒制成膏药,外敷可治关节冷痛。若是能讨些种子回去种活,倒可试试。”

蒋老太爷很喜欢桃华这种什么都想动手试试的实干精神:“一会儿我去找知客僧人问一问,讨些种子给你。”这番椒并未被兴教寺大量使用,现在种这一畦与其说是为药用,倒不如说是为了展示本寺有舶来之物,讨香客们一声惊叹罢了,想必不会吝啬一把种子的。

桃华兴奋不已,正在幻想着会立刻丰富起来的餐桌,就见蒋老太爷往前走了几步,跟人打招呼:“老欧,你怎的也来了?”

一抬头,前些日子寿宴上见过的欧老爷子,身边跟着少年欧航,后面还有一个青衣素裙的妇人,正沿着小路走过来。

欧老爷子和欧航身上穿的也是素面无纹的衣袍,见了蒋家人便快走了两步:“巧得很。今日来寺里上一炷香,想不到在这里遇到。”

两位老爷子寒喧,后面的人已经在行礼了。蒋锡自是要向欧老爷子行礼,那素衣妇人也半身隐在欧老爷子身后,向蒋老太爷行了礼,随即就侧过身去,并不正视蒋锡。

桃华看她的作派,就猜到这位定然是欧航的母亲,欧老爷子的寡媳了。想来一家三口是来为欧老爷子已逝的独子上香,倒是巧得很居然碰上了。

药圃这里人虽少,毕竟是外面,蒋老太爷寒喧过后,便邀欧家人往蒋家的禅房里去歇歇。欧老爷子爽快地答应了,看着桃华和蒋杏华笑道:“这是你的两个孙女儿?果然都生得水灵,你好福气呢。”

蒋老太爷指着蒋杏华道:“这个是我孙女儿。”又指着桃华道,“这是我的侄孙女,今年十四了。”

桃华拉了蒋柏华的小手上前行礼,欧老爷子捋了胡子笑道:“有长姐风范。”

蒋老爷子略有些得意地道:“何止。她娘去得早,家里事现在都是她操持呢。”

桃华略微有点尴尬,继续向欧太太行了礼。欧航脸上微有点红,可能不常跟女孩子见面,也向桃华姊妹揖了一揖,桃华和蒋杏华连忙福身回礼。蒋老爷子笑着道:“通家之好,也不必这么生分,该是见个礼的。”

一行人一边说话,一边往禅房走。蒋锡抱了蒋柏华,几个男人在前头说话去了,后头桃华就必得跟欧太太一起走。欧太太看起来身子也不是很好的样子,不知是不是身上衣裳颜色太素的缘故,显得脸色也有些苍白,一边走一边含笑打量桃华:“听说之前一直是在无锡住?那是好地方,江南水土养人。”

桃华只要愿意,跟什么人都能说上几句话的:“是无锡。小地方,只是气候温和些,不像京里干燥。”

欧太太微笑道:“无锡蚕桑之地,鱼米之乡,可算不得小地方了。”她说话不紧不慢,声音又很柔和,听着十分舒服,“从前经过苏州,原想去瞧瞧,只可惜不得空儿。”

桃华笑道:“去了苏州,也就跟到无锡差不多了,气候风景都相似的。”

欧太太点头笑道:“说的也是。别的倒也罢了,我就爱江南那园林,跟北边的大不一样。”

这个话题既安全又能让人有发挥余地,反正不外乎是南方精致北方大气,如此而已,差不多的人都能说出几句来,若是没去过的人,听着也有兴趣,是一个万金油式的话题,连蒋杏华都说了几句话。

桃华总觉得欧太太似乎一直在审视自己,那目光并不明显,却屡次在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投过来。并不是有恶意或者别的什么,只是总能让她感觉到,从而有几分不太自在。

此刻已经走回了寺庙之内,前方佛殿里一群丫鬟们簇着个衣饰华丽的女子出来,恰好跟桃华走了个对面。这女子小腹微微凸起,一手搭着丫鬟,一手扶着自己的腰,竟是个孕妇。桃华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让,谁知这女子看见她却停下了脚步:“哟,这不是——蒋大姑娘吗?”

桃华微有些诧异地抬头看去,发现这女子居然就是刚才在承恩伯马车里露过脸的那位。二十岁左右的年纪,生得倒是俏丽,只是眉眼间带着些戾气,不像个良善之辈。

“蒋大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,看来是早不记得我了。”女子涂了蔻丹的手指捏着块轻绡帕子,装模作样地在嘴唇上按了按,“当初蒋大姑娘串通了郎中来说什么蟹黄的时候,大约也没想着能有再相见的一天吧?”

她一提蟹黄,桃华突然记起来了:“你是——琥珀?”南华郡主的贴身丫鬟,在赛螃蟹里用真蟹黄的那个!

“是啊,就是我。”琥珀把头一昂,满眼的恨意,“当初,我可是被姑娘害得不轻呢。”

“这话说得奇怪了。”桃华眉头一皱,“难道郡主用的菜里不是被人下了蟹黄?至于这蟹黄究竟是怎么回事,我一个外人可不知道,想来郡主自然能查清楚的。”

当时苏老郎中只是指出了蟹黄于南华郡主的病有所妨碍,而菜里又确实使用了过量的蟹黄,之后南华郡主是如何审问自家下人的,桃华和苏老郎中根本没去打听——别人家的阴私之事,知道得越少越安全。看琥珀这个样子,定然是不在江家了,但她又是怎么到了承恩伯家的,难道是被南华郡主送了人?但是这一切都是琥珀自己做下的事,与别人何干呢?

琥珀五根手指紧紧地捏着帕子,看着桃华在阳光下透着健康红晕的脸,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地抓一把。她在南华郡主身边服侍的时候,就对风度翩翩的江悟心生爱慕了。文氏过门数年不孕,南华郡主愈来愈是不满,她心里的热望也就愈来愈大,直到那日在惠山寺,南华郡主让她也来拜一拜菩萨的时候,达到了最高峰。

如果不是桃华看出文氏有孕,只要她在佛前磕下头去,这名份就算是定了。等回了京城,文氏有孕自然不能伺候丈夫,那时不就是她的机会了?可是桃华一句“恭喜江少夫人”,把一切都打破了。

她恨文氏肚子里那个孩子,倘若没有这个孩子,南华郡主一定会把她给江悟的。可是有了这个孩子,连南华郡主都像是忘记了她,只顾围着“孙子”团团转了。

恨着怨着,她渐渐的失了理智,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,又是这个蒋桃华,带着个什么郎中过来,揭破了真相。明明那时候她已经把菜都打翻了,这个姓蒋的丫头为什么要那么精明,竟然跑出去尝那菜!

南华郡主大怒。如果不是因为文氏有孕不宜见红,也许她当场就会被打死了。结果南华郡主没有打死她,却叫人把她卖进了风尘之地。

虽然自幼就被卖做丫鬟,但江家高门大户,做到一等丫鬟之后也是锦衣玉食的,更没有那些不规矩的事儿,琥珀偶尔从小厮们嘴里听说几句风尘事,只觉得可笑,却从不知道那究竟有多可怕。及到她自己置身其中的时候,她很快就崩溃了。

在倚红楼的那段日子,是她一生的噩梦。幸好老天爷还垂怜她,进去不满二十日,就遇上了承恩伯。

承恩伯于思睿乃是中秋节回乡为父亲扫墓的。于家祖籍盐城,虽然现在原籍族人不多,但祠堂却还在那里。于思睿此次回乡,一者扫墓,二者也要修修祠堂。一切忙完,他就沉浸在江南美人的温柔乡里不想走了。

自盐城而扬州,然后南京镇江,最后在倚红楼里点到了初初挂牌的琥珀。当然,那时候她已经改名叫胭脂了。

胭脂是北地人,身材高挑健美,与江南瘦马是两种风味,倒也有些本地商人肯出银子梳拢,争这头一夜。

对于思睿来说,他在京城就整日厮混于风尘之地,如胭脂这样的女子不知见了多少,并不稀奇。无奈此人素来爱在花柳丛中争胜,哪怕推出来的是一头母猪,他也不能容别人风光占了头筹。

这些南商们都是精明人,于思睿那派头,又是京里来的,瞧着就不是一般人。所谓民不与官斗,商人们无端更不愿意得罪人,也就让于思睿拔了头筹,抱得美人归。

胭脂自然是知道承恩伯其人的。于思睿是太后的亲侄儿,南华郡主是太后的养女,真要算起来,比别人还该亲近些。于思睿十□□岁的时候,太后还曾想过要把南华郡主嫁给他呢。只是那个时候他纨绔的名声就传出来了,南华郡主自然不肯,反而是自己瞧中了江郡马,偷偷求了先帝,下了指婚的圣旨。

南华郡主心里其实是厌恶于思睿的,有了这件事之后就更是躲着于思睿,因此胭脂虽然久闻承恩伯大名,但并未谋面。现在遇上,她便清楚地知道,这是她的救命稻草,而且可是是最好的一根了。

应该说,胭脂用的法子并不怎么高明,她还透露出了自己是南华郡主的丫鬟,只是把自己为私心下蟹黄的事说成是为了让南华郡主多进饮食。这办法要是换了旁人,肯定会离这个烫手山芋远点再远点——君不见当初发卖她的那个人牙子,就压根没敢将她直接卖进无锡的青楼里,而是辗转卖到了镇江吗——然而误打误撞的,却正好在于思睿身上发挥了效用。

当年太后有意撮合的事,于思睿是知道的。其实他不大满意南华郡主,嫌她长得不够漂亮,然而当知道南华郡主也不满意他的时候,这心里就不对劲了。此等劣根性不必多说,很多人都有这种“我可以不要你,你不能不要我”的心理,所以南华郡主若是不痛快,他就比较痛快了。

抱着这种心理,于思睿给胭脂赎了身,准备把她带回京城,逮到机会还可以在南华郡主面前露一露,想必南华郡主会很不痛快的。

或许是胭脂否极泰来,又或许是她的确宜于生养,回京城没几个月,她就被诊出了喜脉。

这下子她可算是一步登天了。于思睿二十岁上由太后亲自做媒,给他选了一位大家闺秀为妻,女家迫于于半朝的势力,不得不含泪答应。结果于思睿成亲之后仍旧流连花丛,连妻子的陪嫁丫鬟也要摸上手,闹得家里不成样子。

其妻原是性情温和之人,斗不过这等无赖,成婚三年之后就郁郁而亡。

太后自然是毫不在意女家的伤痛,很快又给于思睿娶了一房,然而这位也不见得命好,五年之后好容易怀了身孕,却被于思睿新纳的一个丫头冲撞了,难产血崩。丫头固然是被打死了,主母也是一尸两命。

那之后,京城里有适龄闺女的人家见了于思睿无不畏如蛇蝎,这位继室于夫人死后一年之内,京城里男婚女嫁突然多了起来,颇有些人是为了避免于思睿妻孝满后会祸害到自家女儿头上,不得不赶紧给女儿挑个夫婿出嫁。

不过于思睿自己也不想续娶了。当然他绝不是为了少祸害人,而是觉得连娶两任都不漂亮,且还要管头管脚极不自在,索性不要了。太后当然不肯,可侄子已经是而立之年,那阵子又正值先帝驾崩,太后忙着别的事,也就顾不上他了。

至于于思睿的亲娘,三年前就已经过世,家里也没人管他。如此一年两年,十年八年,承恩伯府里一直没有女主人,于思睿倒觉得更自由了。美中不足的是,他也没有儿子。

没儿子,对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来说,是个大问题。于思睿再没心没肺,这件事上也得寻思一下——就不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,单说他这家业传给谁呢?没有嫡子,哪怕生个庶子出来,依着他在太后面前的脸面,也能袭爵。总不能拱手把这家业给了别人吧?

承恩伯府后院花团锦簇,有姨娘名份的就有六七个,通房丫头更是数以十计,这里头还不包括他强抢过后来又送回去的民女,也不包括被他强上了手跳井上吊的老实丫鬟。然而这么多女人,只有两三个曾经怀过孕,而且不知是被人下了黑手还是整日里琢磨争宠花了太多精神,除了他第二任妻子怀胎到了七个月,其余的人都在四五个月上就小产了。

因为子嗣艰难,所以胭脂这一诊出有孕,马上就被捧上了天,不但立刻就得了姨娘的位份,而且一应供奉都是上好的,真是穿着绫罗绸缎,吃着山珍海味,睡到日上三竿,还有下人嘘寒问暖,从物质层面上来说,已经完全符合甚至超出了她之前的期望。

然而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,又说人缺少什么就最想要什么。胭脂从前最想在江悟那里做个姨娘,为他生下一子半女,安享荣华。现在这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,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就格外的令人向往起来。是的,她思念江悟了。

承恩伯爵位虽高,可惜他不是江悟。不要说年纪大了七八岁,就说他在酒色中浸泡出来的模样,也根本无法与英俊倜傥的江悟相比。胭脂不止一次在深夜中摸着肚子想:假如这个孩子是江悟的,那该多好?

想得越多,她就越恨。既然她能这么快怀上于思睿的孩子,若是当初到了江悟房里,一定也能很快怀上江悟的骨肉,那么她今日该有多快活?

可是如今这个下场,能怪谁呢?怪文氏不该有孕,怪南华郡主不顾主仆情份?怪了,又能怎样,难道还能报复不成?当然是不能。但有一个人却是可能报复的,就是蒋家那个给文氏诊出喜脉,搅了她好事的大姑娘!只要她生下了承恩伯的长子,在承恩伯府里站稳了脚跟,说不定就能借着承恩伯的势——唯一的遗憾是,蒋家在无锡。

胭脂再没想到会在京城见到桃华的。因为承恩伯府几胎都是四五个月上没了,现今她的胎也快四个月了,于思睿想想,还是觉得来兴教寺拜拜菩萨更稳妥。

菩萨保佑胎儿灵不灵验,这个还有待后续观察,然而现在胭脂觉得,菩萨至少对她还是不错的,这不,已经把仇人送到眼前来了,此时不报,更待何时?

“唉哟——”倚红楼里那一个月的调-教还是有效果的,胭脂只是稍一思索,就抱着肚子弯下了腰,旁边的丫鬟婆子们顿时着了急:“姨娘,姨娘怎么了?”更有一个机灵的指着桃华,“就是她惊了姨娘的胎气,快把她抓起来!”

这一下乱成一团,蒋老太爷等人在前头,才听见后头乱起来,就见有两个丫鬟冲上来要抓桃华了。一旁的欧太太已经被人推开,蒋杏华吓得脸色发白,呆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。

桃华当然不会就站在那里让她们来抓。这些丫鬟们都是在室内服侍的,那点子力气大概也就够端端茶收收衣服,叫她们打盆洗脸水来都带着小丫鬟,自己顶多只把水盆从门口捧到室内,还要抱怨一声手腕酸。

桃华却不是那等横针不拈竖线不拿的人。蒋家下人少,许多事情都是自己做。且蒋锡不大管这些事,桃华平日里下厨也好,自己种些草药也好,甚至到药堂里去帮着搬搬药油药酒坛子也都是做过的,力气比这些副小姐们还要大些。两个丫鬟的手才伸出来,就叫她一把抓住了其中一个的胳膊,往手肘末端用力一捏,那丫鬟顿觉一条胳膊都酸痒麻痛起来,哎哟了一声,就被桃华推到另一人身上去了。只听扑通一声,两人滚到了一处,四只绣鞋乱蹬,一时爬不起来。

蒋锡把蒋柏华往伯父手里一塞,就要跑过来,却听有人大喊了一声,接着四五个身穿青缎号衣的人簇着个中年人过来,就把他堵在了外围。

胭脂拿帕子把眼一抹,就流下了泪来:“伯爷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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