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案犯白榆的强烈督促下,锦衣卫南镇抚司挂名指挥佥事钱威被迫将白榆抓捕归案。
因为白榆最后说了几句话:“如果你不动手,你猜别人会不会来抓我?
如果别人抓走我,又得到某种好处时,你会甘心吗?”
钱指挥带走白榆时,还找严府要了根麻绳,绑了案犯白榆的双手,看起来更为正式一些。
罗龙文看着这一幕,觉得自己三观都要被重塑了。
是这个世界本就是这么荒诞,还是自从自己认识白榆以后,才变得荒诞了?
这时小阁老严世蕃醒了过来,又是二百斤身体被酒色掏空的一天。
看到罗龙文站在门口,严世蕃问道:“有事发生?”
罗龙文禀报道:“昨夜陆炳突然身亡。”
严世蕃急忙问道:“怎么死的?”
罗龙文继续禀报:“先是大量饮酒,然后突发疾病,当场救治不及而亡。”
严世蕃喃喃自语:“真是突然,毫无征兆。”
罗龙文很仔细的补充细节说:“太医说,经常过量饮酒就容易出现这种暴毙的情况,尤其是身体肥胖者。”
二百斤的严世蕃:“......”
你这个医学知识点很好,以后不要科普了。
然后严世蕃感慨了一声,“这陆炳志向很大,但是受出身和位置所限,终其一生也未可得。”
在大明体制下,一个皇帝奶兄弟还想出将入相、文治武功,别做梦了。
随后严世蕃很敏锐的指示说:“对了,白榆应当过来了吧?
陆炳死掉,他肯定会跑到我们严府,蹭吃蹭喝蹭消息。
现在把他叫来,再写点青词备用,上次的不够。”
罗龙文一本正经的回答说:“白榆在严府大门外聚众赌博,被锦衣卫指挥佥事钱威当场抓了现行,已经带走审判了。”
严世蕃:“???”
怎么自己睡了一觉后,这个世界就不像是原来的世界了?
还是自己没睡醒,现在还在梦里?
白榆以各种身份来锦衣卫我总衙很多次了,但这次感觉大相径庭。
往常无论何时,锦衣卫总衙总是整齐森严、秩序井然,但这次完全相反了。
第一是人似乎特别多,那些平常根本不用来上班的闲散锦衣卫官,忽然全都跑过来了。
总衙里瞬间仿佛多了无数的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。
第二是人不但多还乱,进进出出的,到处串门的,仿佛变成了逢年过节时的大杂院。
看到这个情况,白榆暗自感叹,陆炳在锦衣卫的影响力可见一斑,人死了都能造成如此惊动的效果。
不过当踏进锦衣卫总衙的白榆看风景的时候,他也成了别人的风景,或者说像是进入了狼群的小羊。
前前后后有数十道贪婪的目光盯住了白榆,然后看到了捆在白榆手上的麻绳。
又顺着麻绳,看到了牵着麻绳另一端的钱指挥。
锦衣卫总衙二十多个指挥里面,资历最浅、最新来的那个。
此人乃是陆炳的亲信,为了给黄太监的弟弟黄绣让位置,刚从西城调到了总衙没几天。
我干!凭什么这个新来的就抓到了白榆,并且还能绳之以法?
这么有意义的成果,给你这总衙新人简直浪费啊。
此时其他指挥们看钱威的目光,就像是项羽看刘邦。
当初反秦大军约定“先入关中者王”,结果刘邦抢了先,楚霸王项羽心情可想而知。
这种约定虽然没有约束力,但就像是传国玉玺,毕竟是一个“名分”。
至少也是一张可以用来交换利益的牌,总比虚空造牌方便多了。
不过有些人想起了,一种说法是,这位钱指挥与白榆关系密切,被陆炳迁怒,从实权职务调到总衙闲置。
于是更气人了,陆炳临死之前,就不能再坚持一会儿,多写几行遗言,尽可能杜绝漏洞吗?
当即就有个老熟人朱希孝拦住了钱指挥,皮笑肉不笑的说:“老钱做的好啊,这么快就完成了陆缇帅的遗言?”
钱指挥正要回应,但白榆却抢先答话说:“朱指挥在说什么?我怎么听不懂?陆缇帅的遗言又怎么了?”
钱指挥连忙也改了口,茫然的说:“什么陆缇帅的遗言?我不知道啊。
我就是看到了不法行为,就顺手抓了主谋,带回来审判处置。”
众人:“......”
你们别太过分,当了婊子还立牌坊,在泥里滚了一圈还是白莲花?
而后钱指挥赶紧找到临时坐镇锦衣卫总衙的老指挥张爵,将白榆进行报备。
免得在总衙里有人持强凌弱把白榆抢走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还有几个不甘心的人,就跟在后面,看看有没有可趁之机能够截胡。
有点慌的钱指挥向张爵禀报道:“捉拿犯法之人白某到衙,准备审判,请张老批准。”
张爵只是过来临时主持工作的,对下面这些争名夺利的破事不感兴趣,但是好奇的问:“他犯了什么罪?”
钱指挥答道:“与数名熟人当街聚众赌博,赌资五文钱。”
张爵:“......”
你们踏马的是不是专门翻了《问刑条例》,从里面找出了最轻的一项罪行,然后表演行为艺术来了?
已经七十六岁的老人家,差点也被这对混账的抽象操作窒息到当场送走。
作为一名在曾在街头干过十多年的锦衣卫官,张老指挥对很常见罪行的判决很精熟。
国初制定的《大明律》已经完全不实用了,根本无法适应当今社会。
所以现在司法官员判案,其实都是根据一本《问刑条例》来进行审判。
《问刑条例》里有一个举例是:三五熟人相聚,仅以极其微小的赌注进行娱乐性赌博,并非开设赌场或以此为业,且为初犯。
判决参考:参照“不应为”条进行轻判,允许赎款,每笞杖十文钱。
这意思就是,罚点钱就行了,一共一百文钱。
在整本《问邢条例》里面,这项几乎就是最轻的一项罪行。
所以白榆的罪行可以说,完美复刻了《问刑条例》里的场景——
数名熟人,初犯,娱乐性为主,不以赌博为业,赌资微小只有几文钱。
一模一样,一点不差。
如果世间真有完美犯罪的话,这算不算完美犯罪?